令人注目的金丰投资股改已落下了帷幕,方案未能获得通过,这对非流通股来说自然意味着失败。然而非流通股的失败是否就是流通股的胜利呢?非也!近几天来复牌后金丰投资股票的下跌走势,就可最直接地表明流通股在承受着损失。
股改的本意应是解决长期困扰中国股市的股权分置制度,实现真正“同股同权”的公平股权制度,这对上市公司的发展以及所有股东实现自己的权益都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也正因为如此,股改才成为“共识”。然而,寄希望股改解决股权分置的流通股东却要鼓着勇气举手来否决股改,这里除了辛酸和苦涩还能是什么?
现实是可悲的,而造成这可悲局面的是什么?不是非流通股不想给对价,也不是流通股东对价要价过高,而在于股改的对价支付无原则无标准。
金丰投资股改方案的对价起初是10:3。2,经第一轮“讨价还价”涨到了10:3。5,但是这已被国资部门封死。而以周梅森为代表的流通股最低要价是10:3。8。实际上也就是0。3之差,最后导致了股改的流产。3。8在非流通股看来一定是高的,而3。5在流通股来看就认为是低的,因为这都出于各自的利益追求上。但是如果能有一个定价原则和标准,各方就都可以以这一原则和标准来判断,不论是3。5还是3。8,只要都在这个原则之内,就不会认为是不公平的,也就不至于讨价还价而分道扬镳了。
股票都应该有基本合理的估值,这是买卖股票的基础,同样也应该是股改支付对价的基础。股改是一种制度的改革在每一家上市公司的实施,实际上只要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对旧制度不符要求的部分进行改正就是了,是上市公司本身的事,其实也无需什么保荐机构的。但是也许是为了显示公正性股改都引入了保荐机构,那么保荐机构就应该履行责任提出公平、公正的对价方案,而这个方案是否公正,就看是否符合这家公司股票的基本估值。
金丰投资的每股净资产当前是3。96元,2004年的每股收益是0。34元,2005年至三季度每股收益只有0。08元。这样的股票,合理的估值应该是多少,市场自然会有判断,而专业机构更应有权威的评估。如果按比较通行的1~1。1市净率来衡量,估值应在4。1元左右比较合理。股权分置下,扭曲的定价机制就在于发行价偏离了估值,金丰投资公众流通股的历史认购成本平均约每股5。75元(发行价3。5元,配股价2。5元,增发价11。55元),是股票基本估值的1。4倍,而这正是解决股权分置的改革需要解决的,也就是应该支付的对价。
既然是解决股权分置的改革,改革的就是分置扭曲的股权,以公众流通股历史出资成本偏离股票估值的实际额度做为需要支付的对价,就应该是股改中支付对价的原则和标准。以这一原则和标准计算,金丰投资流通股就应该得到10:4左右的对价,这样公众流通股的权益才能得到足够的保证。而对非流通来说,按此比例支付对价也决不是资产的流失,实际上按4。1元估值,非流通股与最初的每股1。73元的净资产、及目前的实际出资成本每股0。66元相比,已增值了6倍。
对价有了统一的原则和标准,非流通股就应该据此支付对价,而不应压价、讨价还价,或在制定方案时先“留一手”;而公众股也会以达到对价的原则和标准为满足。从而同心协力完成股改,达到共赢的目标。可悲的是,股改就是没有这么个原则和标准,金丰投资的股改纠缠在只有0。3之差的对价上,从而毁了前程。 (责任编辑:郭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