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公司特殊的股权结构、充沛的现金流以及国家产业政策决定了公司采取送现金形式
若采取送股形式,假设送股比例为10送2-3股时,江铃控股持股比例将分别下降到38.63%、37.43%,低于福特所持B股的比例,这是福特所不愿意的举措,不利于福特未来对公司的收购。 国家产业政策中规定,整车企业外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中方股东,这一点也限制了公司采用送股形式。另外公司经营现金流充沛,且经营活动现金流均高于净利润。综合考虑,公司选择了送现金的形式。
2、 公司方案存在上调的可能
我们认为该方案存在上调的可能。在公司股改方案中提到,公司采用8倍PE,我们认为基本合理,但公司在计算近3年平均每股收益时,对于05年EPS采用方法:05EPS=EPS(前三季度)/3*4的方法计算,我们认为此方法可能高估了05年公司业绩,我们预计05年公司EPS为0.55元,按此计算,三年平均每股收益为0.497元,全流通后A
股的理论股价=理论市盈率倍数×每股收益=8*0.497=3.98元/股,流通权价值=(流通A 股股东持股成本-全流通后A 股的理论股价)×流通A
股数量=(5.46-3.98)*11760= 17405万元,高于公司方案中所送现金金额,相当于流通A 股股东每10
股获送现金数量为14.8元,故我们认为公司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后,公司对价方案存在上调的可能。
3、维持谨慎推荐评级
05年在全顺轻客旺销情况下,预计EPS为0.55元(我们已经在第三季季报出来后调整了公司盈利预测),我们看好公司未来和福特发展前景以及公司持续稳定的分红能力,维持公司谨慎推荐评级。
(姜雪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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