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函告,获悉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集团")已于2005年12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将其于2005年6月20日质押给光大银行杭州解放路支行的本公司18,700,000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19%)解除质押冻结。
    盾安集团持有本公司45,000,000股非流通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5%。2005年8月13日,盾安集团与盾安环境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45,000,000股转让给盾安集团(详见公司于2005年8月1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网刊登的公告)。目前,该项股权转让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特此公告。
     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