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受市场关注的“王小石案”于12月9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王小石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二万元。与王小石一同受审的另一名被告人林碧,犯公司人员受贿罪和介绍贿赂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应该说,这样的判罚结果对于王小石来说是罪有应得。不过,对于这一判决结果,被告人王小石表示了明显的不服,他表示要“坚决上诉”。“我不能接受这个判决结果,因为我没有受贿,从一开始我就认为我没有受贿。我只是帮助别人认识,别人给了我钱。”王小石在法庭宣判后接受有关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我要上诉。”王小石说,今天的宣判结果是他所没有预料到的,他认为法庭应该判他无罪。因此,从王小石的言谈中,我们似乎不难感受到,这一审的判决结果令王小石他感到很冤枉,很委屈。
那么,王小石是否真的很冤呢?从王小石的犯罪事实及其王小石案给证券市场所带来的影响来看,一审判决对于王小石来说一点都不冤,甚至有投资者认为,北京第一中院对王小石的判决轻了,而应该加重处理;更有的投资者认为,不杀王小石不足以平民愤。应该说,投资者对王小石的仇恨心情是可以理解的。毕竟王小石案所暴露出来的是中国股市的一大黑幕,是中国股市新股发行上市的潜规则,而正是在这种潜规则的影响下,一大批的垃圾股被推向了市场,以至投资者损失惨重,再加上这几年的大熊市进一步放大了投资者的投资损失,因此,新仇旧恨加在一起,投资者都把怨气发泄在了王小石身上。但法律终究不能凭感情办事,投资者的损失惨重也并非王小石一人所造成,所以从王小石的犯罪事实来看,笔者以为,北京第一中院对王小石的判决还是很公正的。既不象某些投资者所希望的那么重,也不象王小石自己所希望的那么轻。总之,这十三年的牢狱说长也短、说短也长,其教训之深刻足以让王小石铭记一辈子。
那么,为什么这一审的判决结果让王小石感觉受到了极大的冤屈呢?进一步说,为什么王小石认为法庭应该判他无罪呢?以笔者之见,王小石之所以感到自己很冤屈,其实确实也有其感到冤屈的原因。
为什么王小石落网引发起整个证券市场的震动?为什么投资者对“王小石案”格外关注?其原因就在于它捅开了长期以来蒙在股市窗户上的那层薄纸,从而使得窗户里面的股市潜规则露出了它的原形。因为一直以来,企业公关上市被认为是股市里的公开秘密,而且,一些为企业上市公关的财经公关公司也因此应运而生。一家企业要想获得上市机会,其公关是必不可少的,而其公关费用,少则三、五百万元人民币,多则七、八百万甚至上千万。因此,即便是按较少的每年每家公司公关费用三、五百万元计算,每年股市上市新股数十家,其公关费用每年累计都超过亿元之巨。 而在这笔巨额的公关费用之中,王小石之所得不过只有72.6万元,只是其中的九牛之一毛而已,还有更多的公关费流向了哪些人的口袋呢?而且,从王小石所起的作用来看,不过只是一个“中介人”而已,并不能决定企业股票发行的命运。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中介人,福建凤竹纺织公司出手就是72.6万元,而对于那些掌握有生杀大权的实力派人物呢?“凤竹纺织们”的出手又该是多大呢?也正因如此,在投资者看来,在王小石的背后,肯定还存在着许许多多个“王中石”、“王大石”、“王老石”。王小石与这些中石、大石、老石们相比,无疑是小巫见大巫了。而正是由于这许许多多的“王中石”、“王大石”、“王老石”们没有被揪出来,没有受到应有的惩处,这就难怪王小石他会觉得自己很冤屈。大巫们都平安无事,却拿小巫来问罪,这王小石能不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吗?这也就难怪王小石认为法庭应该判他无罪了。而实际上,王小石一直认为自己没有受贿,“我只是帮助别人认识,别人给了我钱”,这其实与孔乙己的“读书人窃书不算偷”的逻辑并无两样。之所以会有这种想法,不正是跟有很多人因为帮助了别人,别人给了钱却没有受到追究有关吗?有道是“人比人气死人”,与那些“王中石”、“王大石”、“王老石”等大巫们相比,王小石还真是冤到家了。
当然,王小石之所以觉得自己很冤枉,在笔者看来,还应该与行贿者未受到应有的惩处有关。王小石是以“受贿罪”被判刑,既然有受贿者,当然也就应该有行贿的一方。换句话来说,如果没有行贿者,那么受贿之说也就难以成立。而如今在王小石案中,作为行贿一方的福建凤竹纺织公司来说,法庭却并没有追究行贿者的责任,而只是单方面地追究受贿者的责任,这自然难以让王小石心服口服。因为如果不能确定凤竹纺织行贿罪成立,那么,王小石的受贿罪同样也可能就是莫须有的罪名了。
因此,十三年的牢狱对于王小石来说冤不冤呢?笔者以为是既冤又不冤。说不冤,是因为这十三年的牢狱对于王小石是罪有应得;说冤,是因为还有那么多的“王中石”、“王大石”、“王老石”们还没有受到追究,甚至作为行贿者的凤竹纺织也未受到任何的追究,仅从这一点来看,王小石成了个十足的倒霉蛋儿。所以,真要王小石心服口服,真要让股市里的广大投资者有一种大快人心的感觉,作为司法部门来说,务必要加大司法力度,把股市里的“王中石”、“王大石”、“王老石”们揪出来,并将“凤竹纺织们”一并推向被告席。 (责任编辑:陈晓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