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在全国政协礼堂“规范与发展 贯彻《直销管理条例》研讨会”上,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司姜天波处长做了重要发言。
姜处长表示,两个条例的公布,引起了社会较大反响,国内外、政府、企业都给予高度重视;在两个条例即将实施之际。 国务院法制办,得到的信息总体上较积极、正面。
姜处长说,制定两个条例是为了规范直销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是为了适应加入WTO的需要,应当说条例是充分研究了国外各个国家,从美国、欧州到东南亚各国直销制度的发展,结合我们中国的国情,充分符合了WTO的规则。
我想这两个条例马上就要实施了,里面规定了很多制度,有一些制度是这些年来国外的监管都有的,如保证金制度、比如退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但也有一些根据我们现在国家对这个行业的发展,比如我们对市场条件的要求,对直销员的培训、对直销活动的管理的要求等。
而且我们在条例中,直销和传销这个概念混淆的问题做了明确的界定——传销就是非法的。 不存在合法传销和非法传销的概念。
直销按照直销条例规定的条件合法经营,其它之外的也就是传销,而且对传销行为进行分类:团队计酬的、拉人头的、还有交纳入门费的这样三种行为、作为传销的典型形式。
现在直销行业这些年来的发展中,你们自己的做法,我想有很多是跟我们现在的条例是不相一致的,比如说我们这个团队计酬的问题,我也希望借这个机会请大家认真研究学习这个条例。
我们直销行业的发展,到后来98年的全面禁止传销活动,我想都是从监管方面都是一个理念的变化,其实从政府监管资源来讲呢,对行业的监管我想也不是政府非要严或者宽,主要取决于我们行业的自律。
我想我们行业只要自律了,严格按照两个条例的规定去做,我想这个行业会有序、很快的健康的发展。
国务院颁布的两个条例,应该说充分研究考虑了各方面的意见,这是很严肃的。 来源:龙传人网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