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5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86号)《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刊登本公司相关股东会议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5年12月3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05年12月27日-30日
其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5年12月27日-30日每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05年12月16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开滦大酒店四层会议室
(四)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征集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三种方式中选择一种方式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审议事项:
审议《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相关规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方案需进行分类表决,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提示公告
公司董事会在本次会议召开前,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载两次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公告,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5年12月13日、2005年12月22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5年12月16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会议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会议参加表决。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保荐代表人、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八)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公司董事会申请公司股票于2005年11月28日停牌,最晚于2005年12月
12日复牌,此期间为股东沟通时间。
2.公司将于2005年12月9日之前(包括本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下一个交易日复牌。
3.如果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5年12月9日以前公告经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公司将公告取消本次会议,并申请公司股票于下一个交易日复牌。
4.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2005年12月16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起公司股票再次停牌,如果会议否决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会议决议公告当日复牌;如果会议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在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后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九)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三种方式中选择一种方式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当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或者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⑴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者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⑵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者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⑶如果同一股份通过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⑷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表决的重要性
⑴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免于受到侵害;
⑵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⑶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会议通过,无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出席会议或者是否赞成股权分置改革,均须无条件接受会议的决议。
(十)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05年12月23日的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新华东道70号东楼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新华东道70号东楼
邮政编码:063018
联系人:侯树忠、张嘉颖
联系电话:0315-2812013 0315-3026507
传真:0315-3026507
5.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的安排
(一)沟通期限
自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发布之日起公司停牌,最晚于2005年12月12日复牌,在此期间内,公司董事会将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二)沟通方式
非流通股股东将通过网上路演、走访投资者和主要股东等多种方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
同时,公司提供以下联系方式广泛征求流通股股东的意见:
热线电话:0315-3026507、2812013、3026971
传 真:0315-3026507
电子信箱:kcc@kailuan.com.cn
公司网站:https://www.kkcc.com.cn
(三)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完成沟通协商程序后,不对改革方案进行调整的,董事会将做出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对改革方案进行调整的,公司将在改革说明书、独立董事意见函、保荐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做出相应调整或者补充说明并公告后,由董事会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四)公司股票复牌后,不再调整改革方案。
三、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程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05年12月27日-30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二)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沪市投资者投票代码为:738997;深市投资者投票代码为:363997。
投票简称均为:开滦投票
(三)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均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元代表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如下表: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 申报价格
开滦投票 1 《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股
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元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四)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四、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并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将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对象为2005年12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05年12月19日至2005年12月29日(每日8:00-12:00,14:00-18:00)。
(三)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5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征集报告书》。
五、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13日
附件:
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将于2005年12月30日召开的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授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授权委托人股东账户:
授权委托人持有股数量: 股
授权委托人联系地址: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地址:
受托人联系电话:
授权范围: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