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吕婧 格斯)
本周宣布进行股改程序的浙江东方今日公布了具体的股改方案。根据该方案,浙江东方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2.6股,以此获得上市流通权。
公司非流通股东浙江东方集团还特别承诺,将代浙江中大集团控股支付对价,而浙江中大集团控股则承诺,股改完成后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若上市流通需向东方集团偿还代为履行的对价或取得东方集团的同意。
公告还表示,为了使公司管理层与股东及公司利益更好的结合,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并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浙江东方即日起将进入股东沟通阶段。公司表示,董事会将在12月23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将于2006年1月13日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1月11日至2006年1月13日。 (责任编辑:郭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