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49号),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