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和港口管理部门应当逐步建立港口统计信息发布的预告制度,在指定媒体上定期公布港口统计信息发布时间和发布内容,交通部和港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提供、发布港口统计资料。 这是将于今年2月1日起实施的《港口统计规则》(简称《规则》)作出的规定。
    据介绍,《规则》由五章42条组成,主要确立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港口统计体制,明确了港口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设立及其职责,规定了港口统计调查的具体内容和基本原则,规范了港口统计调查项目拟订、审批备案和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程序,建立了港口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规范了统计资料对外提供和发布的工作流程,完善了港口统计的奖惩制度。
    交通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则》的实施将结束我国港口行业统计长期以来无法可依的历史,标志着我国港口统计工作将真正步入法制轨道,是实现依法统计、推进港口统计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将对我国港口事业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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