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1月24日获得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 20号),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相关股东会议表决。
    特此公告。
    附:备查文件
    《关于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
     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