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自2006年2月13日发布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
东会议的通知以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流通股股东的意
见。根据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结果,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
作如下调整:
    一、原方案中的对价安排现修改为:由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改方案实施股权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3.4股,流通股股东将共获得34000000股
对价。
    二、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原先作出的股东承诺基
础上,就增持公司流通股股份事宜作出如下承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
施之日起两个月内,若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低于每股4.8元,京能集团将选择
适当时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票直至2000万股
为止;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京能集团不出售增持的股份,并履行相
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调整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须提交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
    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2月23日复牌。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
2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的《公司股权分
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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