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金岭铁矿、山东省耐火原材料公司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协议,并委托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
    一、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停牌;
    二、公司将在近期发出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