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6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6 年4 月21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06 年4 月26 日会议以通信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14 名,实到董事14 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管理规定》
    1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全文详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全文详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1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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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逐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董事的预案
    因工作需要,公司董事李建同先生、刘哲生先生、李蓬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本公司收悉大股东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住总集团)《关于推荐王会生、邹晓春、王志国为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人选的函》,住总集团提名王会生先生、邹晓春先生、王志国先生(简历附后)为本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会生先生、邹晓春先生、王志国先生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因工作关系与本公司潜在第二大股东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三位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会生先生,1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邹晓春先生,1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王志国先生,1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审议董事李建同先生、刘哲生先生、李蓬先生拟辞去董事职务,提名王会生先生、邹晓春先生、王志国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三位董事候选人具备《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以上第4 项预案根据大股东住总集团《关于提请增加股东大会议案的意见》要求,提交2006 年5 月16 日公司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 六年四月廿八日
    候选人简历:
    1、王会生,1960 年8 月出生,经济管理本科。现任北京释胜投资公司总经理,北京中铁泰博房地产公司副董事长,北京鹏润房地产公司董事长。
    2、邹晓春,1969 年11 月出生,法律专科,证券律师资格、基建招投标律师资格。历任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证券律师、合伙人律师,首届湖南省上市公司董事协会会员。现任梅雁股份(600868)和湖南投资(000548)独立董事。2006 年2 月起,担任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授权代表,负责鹏泰投资受让住总集团15%股份等工作。
    3、王志国,1977 年05 月出生,经济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CPA。
    历任北京市大中电器有限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兼连锁发展部总监,北京市鹏润投资有限公财务中心副总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