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五届监事会2006年第1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4月11日书面发出,并于2006年4月27日下午在南通市工农路2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汉清先生主持。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05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检查,并就有关情况发表意见如下,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2005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要求,履行了各项决议,其决策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关于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2005年度的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三)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情况。2005年度,公司出售资产的价格以评估报告为依据,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未发现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及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2005年度,公司关联交易公平,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对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非标意见的审计报告无异议。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对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5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05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欠方案的议案》。
    六、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
    同意将以上第一、三、四、五项议案提交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