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28日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818673.76万股为基数,每10股
派1.89元(含税)。
    二、聘请北京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
    三、预计2006年公司在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
将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
    四、同意在中国境内发行企业专项资产支持融资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
亿元。
    五、通过关于调整认股权证存续期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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