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0.1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35元
    ●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5股,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0.5股
    ●股权登记日: 2006年5月16日
    ●除权(除息)日: 2006年5月17日
    ●新增流通股股份上市日: 2006年5月1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06年5月23日
    一、通过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6年4月27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6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05年度
    2、发放范围:截止2006年5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利润分配方案
    以公司发行股票后的股本总数41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股派发现金0.15元(含税),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0.135元,即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1.35元。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公司发行股票后的股本总数41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5股。本次转增股本数额为205,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29,10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75,900,000股。
    转增股本后的总股本为615,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387,30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227,700,000股。
    4、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35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5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 2006年5月16日
    2、除息日: 2006年5月17日
    3、新增流通股股份上市日: 2006年5月18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 2006年5月23日
    四、分配对象
    截止2006年5月1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股东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3、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万股
内容 变动前股本 本次转增股本 变动后股本 变动后股份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25820 12910 38730 62.9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15180 7590 22770 37.02
股份合计 41000 20500 61500 100.00
    七、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05年度每股收益0.1272元。
    八、咨询联系办法
    1、咨询电话:028-86444518、87670263
    咨询传真:028-87683980
    2、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马家花园路10号中铁二局大厦1211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610032)。
    九、备查文件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五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