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一种注射液是假药,警方立案侦查
■我省药监局举报电话:029-85361310
本报讯(记者郭魂强)昨日,省药监局发布紧急通知,从12日起,立即查封、扣押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并及时上报省药监局。 如药品经营单位、医疗机构发现有这家公司的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擅自使用者,将依法查处。
昨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药监局的紧急通告,要求各市立即通知本辖区内所有的药品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立即查封、扣押黑龙江省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但是具体是什么原因查封,省药监局安监处负责人表示,国家药监局没有通报。
记者昨日从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获悉,今年5月,他们的产品———10毫升、5毫升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在广东省临床上出现了严重不良反应事件。随即,国家药监局、黑龙江省药监局、齐齐哈尔市药监局暂停该公司“亮菌甲素注射液”的生产。
据悉,“亮菌甲素注射液”在临床上一般用于急性胆囊炎、慢性胆囊炎发作、其他胆道疾病并发急性感染及慢性浅表性胃炎、慢性浅表性萎缩性胃炎等疾病的治疗。经有关部门初步调查,这家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为假药,其生产环节存在明显漏洞。这一案件有关人员涉嫌触犯刑律,公安部门已立案侦查。
目前,我省尚未发现使用该公司药品在临床上出现的不良事件报告。省药监局举报电话:029-85361310。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