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得股票为4.3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 年 5月25日。
    ●复牌日:2006 年5月29日(星期一),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
    ●自2006 年5月29日(星期一)起,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G精伦",股票代码"600355"保持不变。
    一、方案通过情况
    武汉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 对价安排的形式、数量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东按相同比例向流通股东送股作为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具体方案为: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4.3股股份,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通股股东执行26,660,000股股份的对价总额。
    2. 对价安排的执行方式
    (1)对价的支付对象: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待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布《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公布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
    3. 执行对价安排情况表
执行对价前 本次执行数量 执行对价后
序号 执行对价的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执行对价股份(股) 本次执行现金对价(股)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张学阳(注) 60,607,730 24.63 8,091,320 0 52,516,410 21.34
2 曹若欣 33,761,190 13.72 5,078,716 0 28,682,474 11.66
3 罗剑峰 33,761,190 13.72 5,078,716 0 28,682,474 11.66
4 蔡远宏 33,761,190 13.72 5,078,716 0 28,682,474 11.66
5 刘起滔 11,076,650 4.50 1,666,266 0 9,410,384 3.82
6 习梅 11,076,650 4.50 1,666,266 0 9,410,384 3.82
合计 184,044,600 74.80 26,660,000 0 157,384,600 63.97%
    注:由于股权奖励执行的6,820,000股票全部被划入张学阳先生的证券帐户,因此执行对价和股权奖励后,张学阳先生证券帐户将名义上持有52,516,410股(占总股本的21.34%),张学阳先生实际持有45,696,410股(占总股本的18.57%)。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6 年5月25日(星期四)。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 年5月29日(星期一),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 年5月29 日(星期一)起,公司简称由"精伦电子"变更为"G精伦",股票代码600355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一、非流通股合计 184,044,600 -184,044,600 0
国家股
法人股
其他 184,044,600 -184,044,600 0
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0 +157,384,600 157,384,600
国家股
法人股
其他 0 +157,384,600 157,384,600
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62,000,000 +26,660,000 88,660,000
A股 62,000,000 +26,660,000 88,660,000
四、股份总数 246,044,600 0 246,044,600
    七、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可上市流通时间 备注
1 张学阳 12,302,230 T+12个月
10,232,360 T+24个月
23,161,820 T+36个月
2 曹若欣 12,302,230 T+12个月
11,003,020 T+24个月
5,377,224 T+36个月
3 罗剑峰 12,302,230 G+12个月
11,003,020 G+24个月
5,377,224 G+36个月
4 蔡远宏 12,302,230 T+12个月
11,003,020 T+24个月
5,377,224 T+36个月
5 刘起滔 9,410,384 G+12个月
6 习梅 9,410,384 G+12个月
7 张学阳 6,820,000 G+24个月 用于公司内部股权奖励
    注1:G指公司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注2:T指股份追送实施完毕日或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
    注3: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执行董事张学阳先生、曹若欣先生、蔡远宏先生作出承诺:自所持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在遵守法定承诺的前提下,不会在8元/股的价格以下,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方式在A股市场减持所持有的精伦电子股票。在公司实施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支付股票股利时,将按比例对以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八、其他事项
    1、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027)87537765、87537767
    联系传真:(027)87537769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
    邮政编码:430223
    2、财务指标变化: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也均保持不变。
    九、备查文件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武汉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