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金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通证券)股权事项日前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准。批准公司分别受让以下公司所持有的金通证券股权:浙江省国际信托
投资公司(55000万股、占总股份62.15%)、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000万股、占总股份9.04%)、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6000万股、占总股份
6.78%)、浙江丝绸集团公司(5000万股、占总股份5.65%)、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4000万股、占总股份4.52%)、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股、
占总股份3.39%)、浙江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公司(1000万股、占总股份1.13%)、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股、占总股份1.13%)、浙江省国兴进出口有
限公司(500万股、占总股份0.56%)。
    本次股权变更后,公司合计持有金通证券83500万股股份(占股份总数的
9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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