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经济半小时》报道:原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科技处处长温梦杰因为吃回扣,于2005年12月20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这是北京市查处的犯罪金额最大的一起商业贿赂案件,温梦杰也成为北京市司法机关重拳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以来第一个被判处死刑的官员。
法庭最后审理认定,温梦杰在担任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科技处处长的6年时间里,先后索取贿赂款1073万元,贪污公款432万元,犯罪金额共计1505万元。而揭开这起商业贿赂第一案的,是一封匿名的举报信。
根据举报信提供的线索,北京市检察机关迅速调派人员前往北京红石建外房地产公司进行调查取证。2002年11月,温梦杰用妻子的名字购买了建外SOHO3套预售商品铺面房。由于地处长安街国贸对面,当时的总房价为3400万元。调查的结果还显示,到2004年6月底,温梦杰已经付款3200多万元。
在北京农行,温梦杰被称为电脑天才,1984年他从北京金融学院毕业后被分配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科技处工作。1989年辞职赴澳大利亚留学,回国后和妻子创办了一家科技有限公司。1994年,应聘重回银行系统,担任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科技处总工程师。1998年,被任命为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科技处处长。
在宣判之后,温梦杰说出了商业贿赂产生的根源。“在法庭判决中,讲到我有两个身份,一个是在国有企业的一个科技处的处长,另外一个我是一个民营企业的法人代表,用我这个民营企业来养着分行这样一个很大的职能部门,我觉得在北京市不会有第二家国有企业是这样做的。”看来打击商业贿赂,更有效的办法是完善招投标制度和资金监管体系,不能让市场资源仅仅掌握在少数实权人物手里。
《市场报》 (2006-05-31 第01版)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