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四
届八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
8864万元股份,持股比例为98.49%,下称:新百房产)与泰州新鹏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下称:新鹏房产)于同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南京国际同
仁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累计出资额为8161.678万元,出资比例为94.85%,下称:
国际同仁)70%股权,所转让的股权总额为6761.68万元,转让价格为8378.52万
元(每股转让价为1.24元)。 其中:新百房产转让所持有的国际同仁5.15%股权,
所转让的股权总额为497.47万元,转让价格为616.42万元;公司转让所持有的
国际同仁64.85%股权,所转让的股权总额为6264.21万元,转让价格为7762.10
万元。本次转让完成后,新百房产不再持有国际同仁股权;公司仍持有国际同
仁30%股权。
    二、同意公司与南京交家电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新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就解决资金占用及解除担保问题签订《资金清欠协议》及《解除担保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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