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要求,本公司原计划于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时,一并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 现因公司2006年5月中旬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亦涉及《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由于时间紧迫,公司没有履行完毕董事会审议修改《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等议案的程序,故公司未能发出通知于2006年6月底前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将于近期发出公告,于2006年7月份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六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