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以2005年末股本总数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所持有的非流通
股股份获得流通权而向全体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
股东按比例转送其所得到的全部转增股份。 以上述每10股转增2.5股后的股本为
基数,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327914股,共计支付12,212,415股。如果以
2005年末股份为基数,结合闽福发以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和非流通股股东转送其
所得到的全部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共得到4.159892股。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即获得
上市流通权。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5日。
    4、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到帐日:2006年6月6日。
    5、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年6月7日。
    6、流通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到账日:2006年6月8日。
    7、2006年6月8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
条件的流通股。
    8、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6月8日。
    9、公司第一大非流通股股东福建国力民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全部
非流通股股份30,545,112股和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福建东方恒基科贸有限公司
所持有的全部非流通股股份18,300,000股均被质押冻结,相关质权人已同意上
述非流通股股东将本次转增所获得的全部股份用于执行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对价
安排。2006年6月6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到帐后,如果相关质权人不能及时办理
完毕上述非流通股股东本次转增所获得的全部股份的解押手续,则公司的股权
分置改革方案将可能无法如期实施。就此,本公司将积极协调相关机构及时办
理完毕上述手续。
    10、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6月8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
流通,股票简称由"闽福发A"变更为"G 闽福发"。公司股票该日计算除权参考价
、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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