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兴评报字(2005)第127号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太极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对重庆太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工业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负债于2005年10月20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我们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人员遵照公认的评估原则,依据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价格信息,针对评估范围内的具体资产类别选用适当的评估方法,对委估资产实施了实地核查、市场调查与询证等必要的评估程序。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人员对委估资产评估结果采用了加和法,对具体评估对象分别采用了成本法、市场比较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方法。
    本次评估所涉及的资产范围是:太极集团有限公司拟向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重庆太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所涉及的重庆太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相关资产及负债。评估的具体范围以重庆太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各类资产评估申报表为基础,凡列入申报表内并经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核实的资产及负债均在本次评估范围之内。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人员对委估资产和负债于2005年10月20日的评估结论是:本次评估范围总资产账面价值71,341.10万元人民币,调整后账面值71,341.10万元人民币,评估值68,186.79万元人民币,评估减值3,154.31万元人民币,减值率4.42%;负债账面价值0.00万元人民币,调整后账面值0.00万元人民币,评估值0.00万元人民币,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71,341.10万元人民币,调整后账面值为71,341.10万元人民币,评估值为68,186.79万元人民币,评估减值3,154.31万元人民币,减值率4.42%。
    具体评估结果及详细评价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截止评估基准日,委估范围内所有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为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尚未变更为重庆太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均已设定抵押担保,担保贷款金额为39,860万元。评估人员依据重庆市涪陵区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关于重庆太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土地权属证明》、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和重庆太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投资土地过户承诺函》、《关于土地权属说明》以及公司设立时相关法律文件确定委估土地的权属属于重庆太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评估人员亦未考虑业已存在的对外抵押担保对评估值的影响。太极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太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承诺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只有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所有土地使用权过户至重庆太极医药工业有限公司名下,该公司对土地的利用符合评估基准日政府批准之用途,且不受任何他项权利的限制,前述评估结论才能成立。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自2006年10月20日起失效。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如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及资产评估结果成立的各种假设和前提、正确评价资产评估结果,请您在征得评估报告书所有者许可后,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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