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在农民养老问题上,通过孝道已经很难解决问题,说土地是他们的保障,完全是一种误解。不管中国现行的社保体系遇到多大困难,也要把农民纳入社保体系,这关乎国家的公平原则
有一次和北大一位教授聊天,谈起中国社保问题,这位教授认为,中国有悠久的养子防老传统,学美国搞社保体系是一种错误。 利用传统的资源解决中国人的养老问题,不仅可以缓解当前社保资金的庞大缺口,还可以使我们的传统文化发扬光大,我当时觉得是一个不错的想法。
但是,近段回到老家,了解了更多家乡农村老人的生活现状后,我发现这种利用传统孝道解决农村社保问题的做法,似是而非。今天的中国,农民的社保问题刚刚提上日程,之所以如此迟缓,也许很多人拥有跟上面那位教授相同的观念吧。
现实情况是,在农村,不少老人辛勤劳累了一辈子,把儿女养大,按照国家的要求每年给国家上缴一定的税收。当丧失了劳动能力后,自己的子女不愿赡养,老态龙钟的父母牺牲自己的尊严,有的还要忍受儿媳的打骂,从不孝儿媳那里讨得一点生活口粮,不少老人因为忍受不了这样的凌辱而悲惨自杀,让许多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感到悲凉。恰恰是这些现在进入老年的人,他们在年轻时接受儒家传统教育,对父母毕恭毕敬,克尽孝道,但当他们自己老了的时候,孝道已经不存,却要承受各种侮辱。
有的家庭因为有子女因为上学而留在城里工作,这些老人可以获得这些子女一定的赡养费和医疗费。但,由于城乡生活水平的差异和城乡观念之间的巨大差别,这些有农村背景的子女在城里与城市孩子成立家庭后,会因为尽孝道而带来许多家庭的冲突,家庭内部发生许多纠葛,降低许多家庭的生活质量。
从城市现状来看,由于中国率先在城市建立了社保体系,也加上家庭结构的变化,养子防老这种传统已经很淡薄,因此,本文不涉及城市养老问题。遵循孝道从父母角度来看就是养子防老,这个养老既是情感上的安慰,也是医疗和晚年生活的保障。自儒家成为中国文化传统的主流以来,由孝道来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持续了两千年。令人困惑的是,在中国有如此深厚基础的孝道传统为何在今日的中国遇到困境?我们还能不能把孝道当成农民社保的渠道呢?
从历史上来看,孝道的功能要发挥作用,需要一定的环境和一定的内外部条件。孝道的心理基础是深厚的儒家文化对人们的教化,支持孝道的环境是封闭的熟人社会,其人员难以自由流动,同时也有迫使人就范的宗族惩罚机制。每个人在这样的环境中,受着熟人舆论的压力和宗族惩罚的威慑,加上儒家文化的深入人心,就会自发地遵循传统的孝道。
但是,今日的中国已经不是一个传统的封闭社会了,人员可以自由流动,宗族机制已经丧失,传统的儒家文化更是式微。既没有心理上的习惯,也没有外在的惩罚,又脱离了熟人的压力。再加上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村收入普遍较低的情况下,孝道在农村自然就一天不如一天了。在这样一种社会氛围下,农民的养老问题再指望由传统的孝道来解决,其结果是牺牲农村老人的晚年幸福,也使众多有农村父母的城市家庭陷入内战之中。
农民的社保不能再依赖孝道了,在现代西方社会,子女赡养父母只是一种体现个人境界的宗教性道德,并不是每个人必须遵循的社会性道德。但是中国有养子防老的传统,基于这种遗存,孝道可以成为社保的一种补充,但绝对不能成为社保的主要渠道。
在不少人心目中,农民之所以在社保方面行动迟缓,还有一个观念是农民拥有土地,土地可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这种观念到底对不对呢?对于有劳动能力的农民来说,只要肯下力气,保证吃上饭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失去劳动能力的农民怎么办呢?虽然有土地,除非有人帮他种地,他就无法获得吃饭所需要的粮食。如果说,土地对农民有保障作用,还是要仰仗孝道。从这个角度来说,土地是农民的社保一说是不成立的。再从社保的基本含义来看,应该是国家或者社会对所在国公民实施保障,公民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是通过国家来享受的,而现在农民通过土地这个中介自己保障自己,这不符合社保的含义。按照秦晖教授的说法,“掏钱的义务不能要公民个人担当,必须由国家、社区或者企业来支付。”正如有的学者所说的,土地对于农民来说,只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它不能充当农民的社会保障。
在农民养老问题上,通过孝道已经很难解决问题,说土地是他们的保障,完全是一种误解。问题的实质是,国家能不能对农民实行国民待遇,把他们当成平等的中国公民来看待。只要农民是平等的中国公民成为深入人心的观念,那么,不管中国现行的社保体系遇到多大困难,也要把农民纳入社保体系。社保体系能不能完善是一个具体的问题,而是否把农民纳入社保体系关乎国家的公平原则。
只有把农民纳入社保体系,那么本专栏前面所谈的问题如确立资产的合法所有权、转让或买卖土地的永久使用权、交易房产等,才有谈论的基础。
2005年11月20日
刊登于《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时报》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