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 张刚
G三一(行情 - 留言)的部分限售股6月17日就将解冻。而另一家首批股改试点公司之一的G紫江(行情 - 留言)的部分限售股也将于7月份解冻。统计分析显示,限售股上市的扩容压力在初期影响并不大,只有到三年之后,即超出了法规规定的二十四个月的期限,其影响才会大规模地集中释放出来。 在分析上市公司限售股股东套现需求时,可根据上市公司业绩、股东持股比例、股东背景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各年限售股解冻情况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根据统计计算,已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主要大股东的锁定承诺中,仅按照上述法规要求进行承诺的占40%;承诺锁定期在三十六个月的占30%;承诺锁定期在二十四个月的占23%。
股改自2005年5月开始试点,同年9月正式全面推进。到了2006年6月限售股解冻的效应开始显现,但在初期影响并不大。三年之后,即超出了法规规定的二十四个月的期限。限售股解冻的影响才会大规模地集中释放出来。根据WIND统计和按照近期股票收盘价计算,自2006年6月至2008年7月期间,各个月份的限售股解冻额度都相对偏小,最高的是2007年4月份的408亿元。此后,最大规模的限售股解冻在2008年11月至2009年5月份期间,单月最大额度为1205亿元,最小也达到520亿元。其他各个期间,影响并不集中,相对而言影响较小。
2006年限售解冻情况
若仅考虑2006年年内的限售股解冻情况,8月份将面临一次大规模的限售股解冻,金额约为350亿元左右。8月份限售股解冻额度最大的前五家上市公司分别为G中信(行情 - 留言)、G长电(行情 - 留言)、G申能(行情 - 留言)、G明珠(行情 - 留言)、G苏宁,额度分别为194亿元、40亿元、26亿元、24亿元、13亿元,合计297亿元。另外,第四季度10月、11月、12月的月内解冻额度分别为105亿、143亿、176亿元,额度相对较小,至于其他月份则更小。
实际套现额度大大小于解冻额度
上述限售股解冻额度的计算,是以限售股全部套现为前提进行计算的。实际上限售股套现所形成的资金需求要大大小于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解冻额。下面几种情况属于限售股解冻后,不会在市场形成套现压力,或压力很小:
大型国有企业。处于行业垄断地位,属于国家经济命脉的上市公司,会保持较高的持股比例,不会轻易套现。另外,属于国资委管辖的央企和地方重点国企,套现资金归属及使用方面有待相关法规完善,如是否上缴社保基金,还是部分上缴等。在相关法规出台前,这些公司还不会形成套现压力。
控股比例偏低的公司。业绩优良或尚可的上市公司中,限售股比例偏低,或者大股东持股勉强保持相对控股地位,限售股解冻后的套现需求也不大。另外,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比例相近的上市公司,因存在控股股权的争夺,未来套现压力也很小,如G江铃(行情 - 留言)等。
承诺套现价格高、有增持计划的公司。上市公司承诺了较高的套现价格,或大股东有承诺增持计划的上市公司,未来套现的可能性也很低。
限售股东为发起人民企。作为发起人的民企大多数会专心从事实业,并非买壳、卖壳从事资本运营的大股东,未来限售股解冻后,大规模套现的可能性也不大。
当然,也有部分公司存在较大的套现压力。这部分上市公司存在以下特征:全体限售股股东仅满足法规的要求,没有承诺更长时间的锁定期;大股东属于非发起人的民企,擅长资本运作;业绩不佳、或价值高估的上市公司股东。
另外,在法规规定的自股改之日起十二个月的锁定期之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下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可以无限制的套现。所以,限售股持股比例偏低、股东分散、有较多无话语权的小非流通股东的上市公司有一定的套现压力。 (责任编辑:吴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