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采访札记之十二
作者:乌裕尔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地都在谋划和部署。据媒体报道,前不久,吉林省出台了《吉林省2006~202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纲要》,这是乌裕尔迄今为止看到的第一个以省级为单位的新农村建设纲要。 按照“纲要”的要求,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分三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2006年到2007年,为启动试点阶段,在全省选择部分村镇进行试点,探索路子,积累经验。第二阶段,2008年到2010年,为深入实施阶段,到“十一五”末,力争全省1/3的村达到新农村建设的标准。第三阶段,2011年到2020年,为全面铺开阶段,全省基本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
这个新农村建设“纲要”目标明确,步骤清晰。从现在开始,用5年的时间,全省1/3的村达到新农村标准;再用10年的时间,全省基本建成新农村。吉林的广大农民,当然应该为尽早尽快建成新农村而欢欣鼓舞。但是,乌裕尔看了却有点杞人忧天,心里不那么踏实。按照乌裕尔对新农村战略部署的理解和对全国农村发展水平的了解,总感到吉林的步子是不是快了点。
当然,各地有各地的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基础好的可以早起步,快步走;基础差的可以晚起步,慢步走。宜快则快,宜慢则慢。有条件快的不快也不对,没有条件的硬要快也不行。吉林提出到2020年建成新农村,其他省份基础既有比吉林好的,也有比吉林差的。也就是说,其他省份有的可以用15年甚至更短的时间建成新农村,有的要用15年以上或者更长的时间建成新农村。
除了时间的考虑之外,还有一个标准问题。关于新农村,中央只提出了5条“原则”,并没有提出具体的量化标准。乌裕尔也觉得,从全国来讲,也没有必要制定一个整齐划一的标准。这样,有的省标准制定得低一些,实现目标的时间就早一点;制定的标准高一些,实现目标的时间就晚一点。
但是,不管时间长短,标准如何,中央的有些精神我们还是应该深入理解。这些精神虽然不是具体讲的新农村建设时间和目标,但对我们制定具体的目标无疑应该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是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讲到:“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十一五’时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
二是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强调:“从本世纪头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到本世纪中叶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努力。”
三是温家宝总理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任务,是一个历史过程。”“建设新农村的过程是一个与现代化建设同步的过程,需要经过几十年、有些地方甚至需要上百年的艰苦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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