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14日,G 太 钢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太
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向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通知
》和证监公司《关于同意豁免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证监会核准公司向太钢集团发行13.69亿股的人民币普通股购买太钢集团的
相关资产,并同意豁免太钢集团因取得公司发行的13.69亿股新股,导致持股数
量达到187650.4万股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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