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阅。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我们的责任是发表专项意见、出具专项报告。本专项报告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出具的,所发表的专项意见是我们在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必要程序的基础上,根据审阅过程中所取得的材料做出的专业判断。
    经审阅: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使用情况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119号文批准, 贵公司于2002年11月18日采用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6元,向社会募集的资金为人民币19,000万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92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076万元。
    截至2002年11月22日,全部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并于2002年11月22日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以深南验字(2002)第111号验资报告验证属实。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运用情况与招股说明书承诺内容进行对照,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按招股说明书 募集资金到位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额 项目投资
投资项目 披露投入金额 以前项目支出额 2002年12月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合计 完工程度 备注
1亿米热缩细管与母排保护套管高分子功能材料产业化示范工程扩建项目 5,008 4,125 - - - - 4,125 已全部投入使用 (1)
硅橡胶预制及冷缩型电缆附件项目 3,052 3,198 - - - - 3,198 已全部投入使用 (2)
长园热缩材料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2,500 817.68 - - - - 817.68 已全部投入使用 (3)
8,000吨烷基糖苷(APG)绿色环保材料生产线项目 未披露 1,362.21 - - - - 1,362.21 放缓投资进度 (4)
110KV电力电缆附件及穿墙套管生产线技改项目 2,000 835.66 - - - - 835.66 已全部投入使用 (5)
项目流动资金 8,400 6,239.27 - 1,920 - - 8,159.27 (6)
小计 16,577.82 - 1,920 - - 18,497.82
自筹资金 不适用 (16,577.82) - 16,156 - - (421.82) 不适用 (7)
合计 - - 18,076 - - 18,076
    备注:
    (1) 1亿米热缩管与母排保护管高分子功能材料产业化示范工程扩建项目是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高技[2000]2030号文批准的投资项目,工程原预算投资总额为人民币7,0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008万元,流动资金为2,000万元,共需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408万元。该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 贵公司已经通过自筹资金自行投入建设。募集资金到位时,该项目已经完成。截至2005年12月,该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为4,125万元,其中包括设备投入1,849万元, 厂房投入2,276万元。该项目厂房投入包括1,674万元为2002年完工的一期厂房分摊面积约计6,500平方米。由于贵集团内部规划调整,除个别专用设备外,该项目实际并未使用一期厂房。该项目于2003年已开始赢利,目前该项目产能已达到1亿米。
    (2) 硅橡胶预制及冷缩型电缆附件项目是根据深圳市计划局深计投资[2000]418号文批准的投资项目,工程原预算投资总额为人民币7,05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052万元,流动资金为4,000万元,全部由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经通过自筹资金自行投入建设。募集资金到位时,该项目已经完成。截至2005年12月,该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为3,198万元,其中包括设备投入949万元, 厂房投入2,249万元。该项目产品已达到设计要求,并已阶段性通过荷兰KEMA试验认证,项目已投入生产经营,并已于2003年开始赢利。
    (3) 长园热缩材料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项目是根据深圳市计划局深计投资[1999]173号文批准的投资项目, 工程原预算投资总额为人民币2,9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500万元,流动资金为400万元,全部由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经通过自筹资金自行投入建设。募集资金到位时,该项目已经完成。截至2005年12月,该项目实际投资额为817.68万元,全部为厂房设备投入。该项目于2003年通过验收,取得深圳市市级研发中心资格,并正式运营。
    (4) 年产8,000吨烷基糖苷(APG)绿色环保材料生产线项目是根据深圳市计划局深计投资[2001]309号文批准的投资项目, 工程原预算投资总额为人民币7,840万元。该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经自筹资金投入建设,共计1,362.21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投入920万元,截至2005年12月,实际投入额为2,282.21万元,其中厂房、设备投入人民币1,362.21万元。该项目厂房设备投入当中有1,242万元为2002年完工的一期厂房分摊面积约计3,600平方米。该项目由于环保问题一直未能按计划迁入,实际并未使用一期厂房。由于市场等因素的变化,贵公司决定放慢APG项目的投资进度,视市场情况决定投入的时间和规模。该项目目前实际产能约为1,000吨。
    (5) 110KV电力电缆附件及穿墙套管生产线技改项目是根据深圳市经济发展局深经复[1999]67号文批准的投资项目,工程原预算投资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000万元,流动资金为2,000万元。该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经自筹资金投入建设,共计835.6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投入1,000万元,截至2005年12月,实际投入额为1,835.66万元,其中厂房、设备投入人民币835.66万元。本项目产品已通过专家鉴定,并已于2003年开始赢利。
    (6) 该等金额为贵公司根据承担上述项目的下属企业净流动资产所估算的数据,由于在实际经营过程中,贵公司将流动资金在各项目之间不断进行安排调配,我们无法准确核实该笔金额。
    (7) 由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贵集团以银行贷款及自有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到位时,原计划投资的募集资金项目已经基本完工;募集资金到位后,贵公司归还了长期借款人民币4,700万元,派发原发起人股东股利6,248万元。结余5,208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由于贵集团没有对该笔资金单独核算,我们无法准确核实其使用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运用情况与信息披露的对照
    经将上述募集资金实际运用情况与涉及 贵公司各年年度报告的逐项对照,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2002年年末累计 2003年年末累计 2004年年末累计 2005年年末累计
投资项目 实际 年报 实际 年报 实际 年报 实际 年报
使用 披露 差异 使用 披露 差异 使用 披露 差异 使用 披露 差异
1亿米热缩细管与母排套保护管高分子功能材料产业示范工程 - 2,225.05 2,225.05 - 5,754.37 5,754.37 - 5,754.37 5,754.37 - 5,754.37 5,754.37
硅橡胶预制及冷缩型电缆附件 - 3,555.71 3,555.71 - 6,233.09 6,233.09 - 6,233.09 6,233.09 - 6,233.09 6,233.09
长园热缩材料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 961.88 961.88 - 1,611.88 1,611.88 - 1,611.88 1,611.88 - 1,611.88 1,611.88
8000吨烷基糖苷(APG)绿色环保材料生产线 - 433.23 433.23 920 2,133.23 1,213.23 920 2,133.23 1,213.23 920 2,133.23 1,213.23
热缩110KV电力电缆附件及穿墙套管生产线技改项目 - 2,720 2,720 1,000 3,179.68 2,179.68 1,000 3,179.68 2,179.68 1,000 3,179.68 2,179.68
归还银行借款 - - - 4,700 - (4,700) 4,700 - (4,700) 4,700 - (4,700)
派发股利 - - - 6,248 - (6,248) 6,248 - (6,248) 6,248 - (6,248)
补充流动资金 - - - 5,208 - (5,208) 5,208 - (5,208) 5,208 - (5,208)
合计 - 9,895.87 9,895.87 18,076 18,912.25 836.25 18,076 18,912.25 836.25 18,076 18,912.25 836.25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信息披露情况不一致的原因主要是由于 贵公司将募集资金的使用分摊在募集资金项目投入中。另外,贵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与实际使用情况出现重大差异,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深圳监管局《关于要求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及贵公司《关于对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巡检问题的整改报告》。
    经将上述募集资金实际运用情况与 贵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6月20日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逐项对照,除本报告第二(一)项备注 (6)及备注(7) 所载事项无法准确核实外,两者基本相符。
    本专项报告仅供 贵公司为本次增加发行A股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 贵公司申请增加发行A股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