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了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05 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以及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2005 年度的现金流量表以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并于2006 年4 月26 日出具了宁永审字(2006)第0336 号《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要求,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止《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根据《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申达集团的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的子公司资金384,720.20 元,均为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696,707,401.79 元,均为非经营性占用。
    如实编制《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度已审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之处。
    本说明仅供江苏中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6 年4 月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