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年7月1日,我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上刊登的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五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中出现笔误,现就涉及内容做如下补充和更正:
    1. 公告原文中为:由总经理万年春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聂义民先生、姚继烨先生、雷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现补充更改为:由总经理万年春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聂义民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姚继烨先生、雷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 公告附件中姚继烨简历中增加:硕士学位,注册安全工程师。删除:(任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3. 公告附件中雷帆简历中:分厂副厂长助理改为分厂厂长助理;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任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和工会主席) 改为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补充更正,并向投资者表示歉意。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七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