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se.com.cn网站。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 32 号文批准,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增发不超过25,00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招股意向书摘要和网上、网下发行公告请见2006年7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有关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股发行公司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司推介的通知》,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06年7月11日(星期二)9:00-12:00在中国证券报中证网(https://www.cs.com.cn)进行公司推介活动。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国投华靖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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