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每股派发税前现金红利0.03元,每股派发税后现金红利0.027元
    ●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7日
    ●除息日:2006年7月1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7月21日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6年5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06年5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现将有关分红派息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以股权分置改革后的股本总额1,051,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1,548,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59,765,464.32元结转至下年度。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7日
    2、除息日:2006年7月18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7月21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6年7月1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个人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发放红利0.027元;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3元;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3元。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27-83790455
    传 真:027-83790755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558号
    邮政编码:430033
    六、备查文件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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