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集团”)相互为对方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其中我公司可为国风集团提供担保金额10000万元。
    根据国风集团的贷款需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上述担保金额内,公司拟以公司自有设备为国风集团向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寿春路支行的期限为一年,金额为1500万元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现将上述关联交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方介绍
    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1号;注册资本:2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郑忠勋。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合肥市政府授权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从事资产经营,对塑胶建材、塑胶门窗及配件、塑料薄膜、塑胶管材及板材项目投资,新墙体、注塑制品、各类家用电器配套件、PVC高阻燃塑胶粒子、吸塑制品、金属制品、广告材料,商务贸易,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加工贸易和补偿贸易业务。
    安徽国风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39.01%的股权,本次担保属关联交易,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关联方国风集团需回避表决)。截至目前,国风集团为本公司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总计达36179万元。
    二、担保情况简介
    1、担保标的
    此次公司为国风集团提供担保的是其在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寿春路支行期限为一年,金额为1500万元的借款。
    2、抵押资产情况介绍
    此次为国风集团提供抵押担保的资产为我公司自有设备,抵押担保额度为1500万元。
    三、关联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为国风集团提供担保是为了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着友好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贷款信用度,为本公司生产经营的扩大提供有利的资金支持。
    2、由于国风集团对本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远大于本公司为其担保的数额,此次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份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目前,本公司实际发生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不包括本次公告的担保数量)为人民币13931.946万元;国风集团为我公司银行贷款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6179万元。如包括本次公告的担保数量,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431.946万元,占经审计的2005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5.23%。
    四、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三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国风集团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在审议表决时,董事会中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关联关系的董事郑忠勋先生、陆红女士、张继凤女士,在审议该议案时均回避了表决。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说明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均在事前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经管理层充分论证和谨慎决策。通过上述关联交易,能够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提高公司的贷款信用度,并且符合相关政策的要求,体现了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3、上述关联交易须经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生效,国风集团在股东大会表决该项议案时予以回避。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国风塑业董事会三届九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说明;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7 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