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从深圳光大银行振兴路支行贷款人民币3800万元,期限为2006年1月27日至2006年6月27日;
    本公司从深圳光大银行振兴路支行贷款人民币4717万元,期限为2005年6月6日至2006年6月6日;
    本公司从深圳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贷款人民币1660万元,期限为2005年10月18日至2006年5月18日;
    本公司从深圳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贷款人民币1792万元,期限为2005年12月26日至2006年4月26日。
    上述贷款金额合计为11969万元,目前已逾期。公司正在与深圳光大银行振兴路支行和深圳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进行协商,寻求妥善的解决办法。
    特此公告
     甘肃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六年七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