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停、复牌时间:详见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 年7 月24 日(周二)下午2:00 起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06 年7月20 日~2006 年7月24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06 年7月20日上午9:30,投票结束时间2006 年7月24日下午15:00
    5、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杨公堤39号金溪山庄二楼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代理人)共2156名,代表股份 2902648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6.39%。其中流通股股东(代理人)共2153名,代表股份59224738股,占公司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的46.87%,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5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7名,代表股份2356468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2.01%。其中,非流股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2310401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0.80%;流通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4606644股,占公司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的3.65%,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21%。其中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69名,代表股份3790344股,占公司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的3.0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东共2149名,代表股份54618094股,占公司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的43.23%,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4.37%。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了会议的议案《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东转增股票并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方案全文见公司2006 年7月4日在巨潮网(https://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五、会议表决结果
    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28047492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反对票953577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弃权票25420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2、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4943476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7%;反对票953577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0%;弃权票254200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
    3、前十大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 表决结果
1 中银国际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628,287 同意
2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深 2,927,000 同意
3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深 1,642,298 同意
4 景阳证券投资基金 1,361,540 同意
5 刘增善 1,020,000 同意
6 宝康消费品证券投资基金 1,000,000 同意
7 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899,930 同意
8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深 870,800 同意
9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9L-FH001深 793,500 同意
10 李兵 726,500 同意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吕崇华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华东医药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集与召开的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