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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阳偏转于2006年7月25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暨200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咸阳偏转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暨定向回购方
案》。 根据公司定向回购方案,本次定向回购股份数量为30,848,942股。 定向
回购股份的每股价格为2.60元,回购金额为80,207,247.65元,回购对价为截止
2005年12月31日咸阳偏转集团公司与偏转发展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款及
相对应占用资金的资金占用费。 股权分置改革暨定向回购完成后,按照2005年
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数据测算,公司总股本由217,461,700股变为186,612,758股
,总资产与净资产相应减少。 凡依照有关规定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
的公司债权人,均可于公司相关股东会议暨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股权
分置改革暨定向回购方案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提供有效债权文件及
凭证。公司承诺,在上述申报期限内,若债权人因本次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事
宜主张上述权利的,公司将及时予以清偿或提供有效担保。 拟向公司主张上述
权利的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须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
人为自然人的,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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