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股票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董事会受非流通股股东的委托办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2006年7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非公开发行股份重大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及《收购报告书摘要》或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上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非公开发行股份重大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收购报告书》,敬请投资者查阅。
    截止到目前为止,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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