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 年4 月29 日在《证券日报》上刊登了《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06-010),拟定于2006年5 月30 日召开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06 年5 月16 日,公司控股股东九江化学纤维总厂(持有公司67.16%的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向公司董事会发出了《关于增加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公司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四项议案。
    议案一:《关于补充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 年修订)>的通知》(证监发[2006]38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二:《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三:《公司将主要生产线租赁给河南海洋纺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的租赁合同议案》
    在公司生产经营处于停顿的状况下,为盘活存量资产,维护公司生产设施设备的完好,经研究及与承租方洽谈,同意将公司的长丝分厂、动力分厂等主要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租赁给河南海洋纺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经营期为三年,但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旦公司重组成功,租赁方将退出租赁经营,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与本通知同日披露的《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丝分厂、动力分厂、浆粕分厂等主要生产线及设施租赁经营事项的公告》。
    议案四《关于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法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会名单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纪明(主任)、董事长余小华、董事曹克、董事吴美娟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董事长余小华(主任)、独立董事纪明、董事熊树林、董事邓新贵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周志平(主任)、董事曹克、董事宗明、独立董事纪明委员会工作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已在本通知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已在本通知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已在本通知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
    董事会认为,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四项提案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请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5 月18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全权代表我单位(本人)行使各种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2006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