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05】34号《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我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进展情况十分重视,在监管部门的协助下结合公司的实际运作情况拟定了切实可行的清欠计划方案。
    2006年 7月21日,我公司召开了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了通过了关于解除《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公司收回于2004年以7762.52万元转让给大股东的内蒙古秦丰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2006年8月18日已完成了该公司的工商变更手续。截至今日,公司已完成了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清理工作。
    特此公告。
    杨凌秦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