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6年8月24日在厦门市湖滨南路619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于2006年8月13日以传真、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会议由董事长刘同高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副董事长张寿连因出差委托董事李仲泽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06年度中期总裁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06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06-2010年发展规划》。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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