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周,经咨询公司主要股东及管理层获悉,为认真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化工厂政策性破产和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批复》(赣府字[2006]52 号)文件精神,公司资产重组工作正在积级推进。 截止目前,公司全部银行借款债务及对外担保责任已于与各债权人银行初步达成转移协议。协议共四份,主要包括:
    一、建设银行贷款及其利息的解决
    1、协议名称:借款债务转移协议
    2、协议方: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乙方)
    河南海洋纺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丙方)
    3、协议签定时间:2006 年7 月26 日
    4、协议主要内容:甲方转移的债务为截止基准日(2006 年6 月20 日)甲方尚欠乙方的贷款本金、利息合计27083.5 万元以及基准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丙方作为甲方资产及债务的承接人,在完成承接甲方资产转移、过户手续后,承诺抵押物维持不变,并重新在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及抵押物保险手续。鉴于以上抵押物呈减值趋势,丙方承诺在承接甲方的资产及相应负债后,同意将后续进行技术改造和新建项目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追加抵押给建设银行九江市分行,用于担保对所承接债务的清偿。协议自甲、乙、丙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定并加盖公章生效。
    二、交通银行九江分行贷款及贷款担保保问题的解决
    1、协议名称:贷款重组意向书
    2、协议方: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九江白鹿化纤有限公司(乙方)
    河南海洋纺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丙方)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丁方)
    3、协议签定时间:2006 年7 月21 日
    4、协议主要内容:由丙方与江西省纺织集团公司按一定出资比例共同出资组建的新的公司法人承接甲方在丁方的全部贷款本金3800 万元。各方同意在正式的重组贷款合同签订生效前,原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继续有效。
    在乙方归还甲方为其提供担保的2100 万元贷款的全部欠息后,对2100 万元贷款进行重组,贷款主体不变,由承接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的新的公司法人提供担保。本意向书经各方法定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生效。
    三、农业银行九江市八里湖支行贷款担保问题的解决
    1、协议名称:协议书
    2、协议方:中国农业银行九江市八里湖运行(甲方)
    河南海洋纺织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丙方)
    九江白鹿化纤有限公司(丁方)
    3、协议签定时间:2006 年7 月26 日
    4、协议内容:丙方为丁方在甲方的贷款本金2700 万元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置换为由乙方承担贷款本金2700 万元及该部分贷款利息的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在乙方重组丙方并在九江成立新公司后,若该新公司具有上述贷款本息保证担保能力,甲方同意置换为由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并由新公司按期向甲方支付上述贷款的利息。乙方重组丙方后,若重组或收购丁方,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在丁方的全部债权即贷款本金9980 万元不受损失,相关利息得到有效落实。
    本协议自四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且乙方正式操作重组丙方(签订重组协议)之日起生效。
    四、工商银行九江分行贷款及利息的解决
    1、协议名称:资产抵债协议书
    2、协议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甲方)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九江白鹿化纤有限公司(丙方)
    2、协议签定时间:2006 年7 月25 日
    3、协议主要内容:三方同意由丙方将其机器设备在委托九江浔城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后,以评估价抵偿乙方所欠甲方贷款本金和利息合计1465.09 万元。协议生效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甲方按程序报上级行,经上级行批准同意(目前尚未批复);二是乙方必须先行支持由甲方垫付的案件受理费55877 元;三是乙方与河南海洋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重组合同正式生效。
    除上述外的公司其他债务有部分已与债权人初步达成转移意向,目前达成意向的约1800 余万元,占其他债务总额约32%,其余部分仍在协商当中。
    我们积极关注公司重组工作的进展,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及《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及时披露。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九江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 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