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全国证券第一大案——7000股民状告东方电子造假索赔一案将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索赔总金额高达4亿元。今日进入庭审阶段的为第一批100件案件。
全国首创 软件计算股民损失
记者了解到,东方电子索赔案将全部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由于涉案人数多,赔偿数额计算复杂,青岛市中院将从今日开始到本月12日开庭审理其中的100件。
这100名原告的代理律师——山东铭丰律师事务所的顾文江律师告诉记者,由于原告人数众多、损失计算复杂,青岛市中院委托软件公司设计开发了一套“证券虚假陈述损失计算系统”。
这套系统根据股票投资逻辑的特殊性设计,确定了原告的股民身份和持有股票的数额后,将精确计算出每名原告的损失,这在全国法院系统中尚属首创。
庭审焦点 “虚假陈述揭露日”
顾律师认为,作为原告,最重要的是赔偿的数额问题,因此损失计算的基准点是本案的关键。
目前,对本案的“虚假陈述揭露日”存在两种观点,一是2001年9月14日,某全国性证券媒体对“东方电子”财务状况提出质疑,二是2001年10月12日,中央电视台揭露东方电子财务造假。
两个基准点尽管相差了不到1个月,但据他估计,诉讼赔偿的最终计算结果可能会相差上千万元甚至更高。
最新进展 东方电子愿意赔偿
今日开始审理的100件案件,全部诉讼标的为420万元。山东雅博律师事务所的邢律师告诉记者,一个月前,东方电子大股东曾对外宣布,承诺将为蒙受损失的股民提供一定数额的赔偿,可能采取现金支付和配送股份两种形式。
邢律师说,这可能是东方电子为配合股改作出的承诺,但是否接受这种赔偿方式,还需要由股民的态度而定。
据青岛早报 (责任编辑:陈晓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