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期以来,不断有投资者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转让本公司股权及公司委托经营等有关事项,经了解证实,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股权存在被质押、冻结和轮候冻结以及4.5亿元大股东占用、4830万职工欠款未归还的情况,给股权转让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障碍和不确定性。 兰州市商业银行诉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纠纷案,兰州市七里河人民法院委托甘肃四方拍卖公司将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0323万股依法公开拍卖,第一次拍卖因无人竞标而流拍,2006年9月10日甘肃四方拍卖公司计划进行再次拍卖。
    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内退职工因拖欠工资和对股权转让工作不太理解,围堵公司大门20多天,使公司的原料不能及时进厂,产品也不能及时运出,销售合同无法按时履行,给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部分内退职工还围堵公司自办水厂和公司办公楼,严重影响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职工生活,也给方大集团的委托经营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公司将及时了解控股股东的股权转让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