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9月11日(星期一)9:30。
    2.召开地点:西安市东大街解放市场6号开元商城办公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西安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文胜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7561.9458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1.04%。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大会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收购西安天竣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7561.9458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为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加快多业发展的步伐,加大在能源行业的投入,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同意公司以17,767.50万元收购西安天竣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5%股权。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
    2.律师姓名:吕延峰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西安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关于西安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西安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