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6)284 号文《关于TCL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批准TCL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业。
    TCL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英文名称:“TCL Finance Co.,Ltd”)情况如下:
    一、董事长:吕忠丽;
    二、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其中含等值1亿元人民币的港币资金),股东构成和出资额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占比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亿元 62%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 1.0亿元 20%
TCL王牌电器(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0.7亿元 14%
TCL移动通信(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0.2亿元 4%
    三、营业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鹅岭南路6 号TCL 工业大厦四楼;
    四、经营业务包括:
    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5、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6、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7、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8、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9、从事同业拆借。
    特此公告。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 年9 月1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