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5部委联合发出通知,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包括将钢材出口退税率由11%降至8%;将陶瓷、部分成品革和水泥、玻璃出口退税率分别由13%降至8%及11%,部分有色金属材料的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5%、8%和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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