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通专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即将开办金融机构同业委托贷款业务,为防范风险,农发行近日下发通知指出,各级行在开办委托贷款业务,不得承担贷款风险,不得垫付委托资金和利息,同时应防范自营授信业务的风险。 农发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农发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对拓宽资金流向农村的渠道,改善「三农」和县域经济领域的融资环境,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同时,也有利于农发行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拓展低成本存款资金来源,增加中间业务收入,提高业务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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