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7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公司拟出资132万元收购北京市海淀区海阔咨询公司持有的北京华海讯通信设备销售有限公司60%股权。 该事项经本公司董事会五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收购事项未获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复,收购协议未能生效。经收购双方协商一致,本公司与北京市海淀区海阔咨询公司于2006年9月27日签署了《股权转让终止协议》,协议签署后,铜城集团与北京市海淀区海阔咨询公司股权转让事宜终止。
    特此公告。
     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