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06 年10 月15 日以专人送达及传真方式下发给公司15 位董事。 会议于2006 年10 月26 日上午10:00 在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 人,实到董事14 人,董事吴炳禹因工作出差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一致通过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了聘任200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06 年度境内、境外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总计300 万元人民币,聘期一年。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王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现聘任范英杰女士、孙文科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
    附:个人简历
    范英杰,女,生于1976 年11 月,毕业于山东工业大学,大学专科,会计师。
    1996 年7 月加入山东晨鸣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工作,2005 年5 月调入公司资本运营部工作至今。
    孙文科,男,生于1979 年7 月,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大学本科,2002 年8月加入公司财务处工作,2003 年6 月调入公司资本运营部工作至今。
    联系地址:山东省寿光市圣城街595 号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
    运营部(邮编:262700)
    联系电话:0536-2158011、2156488
    联系传真:0536-2158640
    E-MAIL: chenmmingpaper@163.com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 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